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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农户贷款业务介绍 | |||||
| 农户贷款业务介绍 | ||||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7-12 | |||||
| 济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牢固树立“以农为本、为农服务”的宗旨,坚持“八不准、十不贷”的信贷服务原则,以农户贷款投放为主。对诚实守信、按期还本付息的农户,实行“贷款优先,利率优惠”政策。 贷款服务“八不准”: 不准刁难客户;不准拖延放贷时间;不准降低放贷条件;不准抬高放贷标准;不准接受宴请礼品(金);不准放贷垒大户;不准言而无信;不准约后不动。 贷款投放“十不贷”: 冒名借款的不贷;跨区越权的不贷;有不良借款的不贷;有不良担保的不贷;家庭不和睦的不贷;有不良恶习的不贷;有逃废债务的不贷;有以物还贷的不贷;超比例抵(质)押不贷;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贷。 贷款优先: 社员贷款优先;信用户贷款优先;信用社存单质押贷款优先; 利率优惠: 社员贷款、种养业贷款利率优惠10%; 信用户贷款利率优惠5%; 信用村的农户贷款利率优惠5%; 按时归还贷款利息的,利率在合同约定基础上打九折; 信用社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按国家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%。 符合一项利率优惠条件,享受一项利率优惠政策;符合多项利率优惠条件,同时享受多项利率优惠政策 例子: 农户李某到信用社申请一年期贷款10000元,按现行贷款利率10.95‰计算,12个月需还息1332.25元。若李某是入股社员,利率优惠10%后要还息1200.85元,少还131.4元;若还是信用户,利率再优惠5%后要还息1131.5元,少还200.75元;若李某所在村是信用村,利率再优惠5%后要还利息1065.8元,少还266.45元;若能按约定时间还息,利率再打九折后要还息959.22元,少还373.03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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